3月16日下午,江西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在昌召开。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聘请首批60名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聘任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会上,受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莫建成委托,省政府副秘书长涂琼理为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集团公司董事长沈泽民接受聘书。特邀监督员可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查询,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对行政执法中的违法现象,可当场予以制止或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积极配合和支持特邀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特邀监督员对执法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