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目的
为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全面了解与把握公司及所属各安全管理责任部门生产经营活动所处的安全状态及发展趋势,及时分析、发现安全管理中潜在的和显现的问题与缺陷,以制定合理、科学的预防、预控对策,变跟踪调解为预期调解,从而实现预先控制、事前管理的安全管理方式,公司将实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管理及施工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生产预警工作。
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2005);
《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安监〔2013〕189号);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3、职责分工
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建立公司范围内的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对预警信息进行动态管理,主要包括信息的收集、处理、辨伪、存储和推断等管理工作,并建立信息档案,各生产单位共享该系统预警信息。
3.2生产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部)负责及时统计事故和事件发生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并定期发布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信息。
3.3各生产单位及工程部应及时上报相关统计信息,并对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响应并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在下列情况时,总部及各部门、生产单位应发出安全生产预警通报:
4.1.1出现安全生产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
4.1.2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 “十一”、“五一” 等;
4.1.3重要会议:国家、省市召开党代会、人大、政协会议;
4.1.4特殊季节:夏季高温、雨季、汛期、冬季严寒;
4.1.5自然地质灾害、恶劣天气发生前;
4.1.6生产建设高峰期之前;
4.1.7本地区、本行业连续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
4.1.8与往年同期相比事故上升幅度较大时;
4.1.9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
4.1.10事故控制指标超出;
4.1.11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事故;
4.1.12其它情况。
4.2预警级别、预警色、危险程度及其对应关系
公司的安全预警级别划分为五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预警色和危险程度,如下表所示:
预警级别、警戒色及危险程度对应表
预警等级 | Ⅴ | Ⅳ | Ⅲ | Ⅱ | Ⅰ |
预警色 | 绿色 | 蓝色 | 黄色 | 橙色 | 红色 |
危险程度 | 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正常,无发生事故迹象。 | 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正常,不排除发生事故可能性。 | 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不畅通,有发生事故的倾向。 | 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存在问题较多,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 | 安全管理体系未运行或无效运行,随时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 |
4.3预警级别的评定标准
4.3.1工程部
4.3.1.1Ⅴ级(绿色)评定标准:
(1)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正常;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到位,施工过程有序进行,文明施工状态良好;
(3)在公司季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考核中得分在90分以上;
(4)对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源评估准确、全面,相应的控制措施齐全、有效;
(5)现场未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无险肇事故。
4.3.1.2Ⅳ级(蓝色)评定标准:
(1)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正常;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到位,施工过程有序进行,文明施工内容符合标准要求;
(3)在公司季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考核中得分在80分-90分;
(4)对本项目危险源评估准确,并进行了有效控制;
(5)现场未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无重大险肇事故。
4.3.1.3Ⅲ级(黄色)评定标准:
(1)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但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不顺畅;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到位,施工过程存在个别违章违纪行为,项目监督检查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
(3)在公司季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考核中得分在75分-80分;
(4)对本项目危险源进行评估、分级,并对项目重大危险源进行了有效控制;
(5)施工现场未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未连续发生轻伤事故,且轻伤事故率未突破公司下达的指标要求。
4.3.1.4Ⅱ级(橙色)评定标准:
(1)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彻底,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存在问题较多;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违章违纪行为较为普遍,对现场的监督、检查不到位,隐患长期存在;
(3)在公司季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考核中得分在70分—75分;
(4)对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不得当,检查、监测、监管不到位;
(5)现场未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未突破指标要求。
4.3.1.5Ⅰ级(红色)评定标准(凡符合以下两项内容即可评定为Ⅰ级):
(1)未设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或安全管理体系无效运行;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严重不到位,施工无序进行,违章违纪行为普遍存在,现场安全管理处于失控状态;
(3)公司季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考核中得分在70分以下;
(4)未制定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处于失控状态;
(5)现场连续发生轻伤事故。
4.3.2各生产单位
4.3.2.1Ⅴ级(绿色)评定标准:
(1)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正常;
(2)在公司季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考核中项目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80%以上;
(3)申报两项省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或三项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4)该单位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且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业绩单项得分均在90分以上;
(5)该单位未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无险肇事故。
4.3.2.2Ⅳ级(蓝色)评定标准:
(1)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正常;
(2)在公司季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考核中项目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50%以上;
(3)申报两项以上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或公司级安全文明工地;
(4)该单位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且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均在85分以上;
(5)该单位未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无重大险肇事故。
4.3.2.3Ⅲ级(黄色)评定标准:
(1)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不顺畅,个别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问题较多;
(2)在公司季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考核中项目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不低于30%;
(3)该单位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且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业绩得分均在75分以上;
(4)该单位轻伤事故率未突破公司下达指标要求,无重伤以上事故。
4.3.2.4Ⅱ级(橙色)评定标准:
(1)该单位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但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存在问题较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差,安全隐患较多;
(2)在公司季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考核中项目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低于30%;
(3)该单位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为基本合格或合格;
(4)该单位连续发生轻伤事故或险肇事故。
4.3.2.5Ⅰ级(红色)评定标准(凡符合以下三项内容即可评定为Ⅰ级):
(1)该单位未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体系无效运行,施工作业无序进行,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混乱,重大安全隐患得不到有效控制;
(2)在公司季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考核中存在不合格施工现场;
(3)该单位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
(4)该单位连续发生轻伤事故或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
4.4预警措施
4.4.1在五个级别的安全预警体系中,不同的预警级别及预警色代表不同的安全管理状态及发展趋势。公司将根据各单位所处的预警级别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改善、扭转该单位的安全管理被动局面,控制事态发展,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4.4.2Ⅴ级(绿色)表示安全管理状态处于安全级别。要求该单位持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不断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和科学的安全管理方式以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4.4.3Ⅳ级(蓝色)表示安全管理状态处于准安全级别。公司将对处于Ⅳ级(蓝色)预警级别的单位提出改进意见,要求该单位对预警内容重点进行关注,及时解决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不安全因素。并将整改境况反馈到公司安全部门。
4.4.4Ⅲ级(黄色)表示安全管理状态处于不稳定级别。对处于Ⅲ级(黄色)预警的单位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将其列为日常及定置检查的重点,给予特别关注。要求该单位成立以经理(项目经理)为首的专项治理小组,认真分析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纠正与改进,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并每月向公司安全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4.4.5Ⅱ级(橙色)表示安全管理状态处于危险级别。对处于Ⅱ级(橙色)预警的单位,要求在接到预警通知后,在局部范围内停止施工,公司将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并在三个工作日内进驻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要求该单位积极配合工作组开展工作,专项治理结束后,该单位的经理(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科长)进行为期3—7天的学习、培训和考核。
4.4.6Ⅰ级(红色)表示安全管理状态处于高危级别。对处于Ⅰ级(红色)预警的单位,公司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并在两个工作日内进驻该单位,对现场进行全面停工整治。专项治理结束后,将该单位的经理(项目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为期3-7天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同时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4.4整改落实与考核
4.4.1生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预警通报的内容,应认真分析和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深刻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前作出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工作布置,并将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及时上报总公司生产管理部。
4.4.2各部门安全生产预警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并做好记录备查。
4.4.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将以季度为周期定期对各相关单位进行预警考核,以确定其预警等级,由生产管理部汇总后在公司OA网络上进行公示。对处于Ⅲ级(黄色)预警的单位,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对处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的单位公司将下达书面督导函以督促整改。
4.4.4对预警通报内容的落实整改,将作为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对于接受预警通报信息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4.5预警恢复
凡处于非安全级别(Ⅲ级以上含Ⅲ级)的单位整改完毕后,由该单位向公司安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对本单位的安全预警级别进行重新评定。公司安全部将对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连续跟踪、监测,如原预警内容没有重复发生迹象,则上
报公司安委会将该单位恢复到安全预警级别。